汉阴平梁初中荣获陕西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日期:2016-01-10 14:22:08        来源:新西部教育网    浏览量:

     新西部教育网讯 (通讯员  林爱铭 )日前,从陕西省教育厅(陕教政[2015]35号)传来喜讯,汉阴县平梁初级中学荣获陕西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平梁初级中学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高度重视,立足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从而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有了新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有了长足发展,提升了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教体局“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利用晨会、集会、例会、班会、板报、橱窗等,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担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标,学习《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全校师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成为自觉习惯。

  围绕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广泛深入学习和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使教职工完整、准确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制度及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培养法律观念和提升法律素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之一,形成科学、系统、常态的法制教育网络,开展多种方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司法系统紧密联系,开辟“以案说法”平台,观摩法庭案件审理,组织“模拟法庭”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知识竞赛,让广大师生在学习、交流、展示活动中受到教育和启迪,从而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法律素养,并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建立学生的过程评价融入法律内容的评价标准,从而提高学校的法制教育水平。围绕德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要求,在发挥好德育对学生的思想行为的引领功能的同时,注重法制对学生行为的规范作用,建立依法治校与德育并重的长效机制。与司法、综治等部门紧密联系,安排法律宣讲人员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进部门、进班级”活动,保障学校“六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 


 

责任编辑:孙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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