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教育网讯 ( 中国教育报 记者 尹晓军)记者近日获悉,从今年起,甘肃省每年引导1万名贫困家庭、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市州及县市区各类企业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
据介绍,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考。
从今年起,甘肃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首次就业单位为该省边远艰苦地区基层单位的,并连续服务满3年以上,其学费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由政府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万元给予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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