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因父亲陈某对小嘉实施家暴,母亲邓某来到法院要求法院给予母子二人法律保护并变更孩子抚养权,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依法受理了此案。
据悉,陈某性情暴躁,不太爱与街坊邻居打交道,用打骂的方式教育孩子是常有的事。4月期间,陈某分别用皮带、衣架等物件对孩子进行打骂,疼痛难忍之下,孩子曾两次拨打110向民警求助。
鉴于调查到的情况与现有的证据一致,家事法官吴法官抓紧时间起草了邓某母子俩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公安合作备忘录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依据《反家庭暴力法》中的规定,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陈某对申请人邓某、小嘉实施谩骂、侮辱、威胁、殴打;二是中止被申请人陈某对申请人小嘉行使监护权和探视权,裁定的有效期为《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最长时限6个月。
责任编辑:孙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