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要求,学前教育在县域内建立“县—乡”和“乡—村”两级结对帮扶;义务教育建立“市—县”“县—乡”和“乡—村”三级结对帮扶;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建立“市—县”结对帮扶。要确保帮扶到校(园)、帮扶到师、帮扶到生,通过管理、教师发展、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困境学生等方面帮扶,切实实现联建共建和教育资源深度共享。
广西特别强调对困境学生的帮扶。帮扶学校要组织和发动师生及社会力量,对受援学校(幼儿园)的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力所能及的关爱和帮助。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