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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试行最严师德禁令:迟到满5次记警告处分

日期:2016-04-26 16:49:50        来源:澎湃新闻    浏览量:

  楚天金报4月26日消息,一学期无故旷课2次、迟到早退5次,给予警告处分;对学生实施性骚扰、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开除。昨日,湖北省教育厅印发向社会公开征求过意见的《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通知,即日起各地遵照执行。

  据了解,近几年我省涌现出了秦开美、徐美容、汪金权、余功茂等一批师德楷模,但也有少数教师还存在师德失范问题,个别性质还比较恶劣。此次印发的《细则》通知,被称为我省“史上最严”的师德禁令。

  该《细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譬如,一学期内无正当理由旷课2次以上(含2次)或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擅自调课等情况累计出现5次以上(含5次)的等六种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在校内外从事有偿辅导;体罚学生,或用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对学生实施性骚扰、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等十六种情况,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据悉,《细则》的适用对象中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少年宫、各级教研科研培训机构、电化教育等单位的教师。

  另据湖北日报消息,教师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上课时接听或拨打电话;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擅自调课累计5次以上,在校内外从事有偿辅导等30多种违规行为,将受到从警告到开除等不等程度的处分。昨日,省教育厅正式发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首次对教师的违规行为做出明确的界定,处罚之严,堪称最严师德新规。

  根据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建议,《细则》首次将教师的违规现象分为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师德师风3个方面,列出了30多种典型违规行为,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类型。受处分的时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24个月。 受到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其与学校的人事关系。

  省教育厅同时规定,教师因违反职业道德受到处分,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处分解除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澎湃新闻朱安璋)

 


责任编辑:孙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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