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城联创”部署,为落实汉中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努力提高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日前,汉中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全面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环境素养和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环境保护习惯。
《通知》要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识到对中小学生开展环境教育,使之从小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需要,对于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的环保素质,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提升汉中城市品位,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 “三市”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指出各中小学校要明确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中小学校环境教育的工作机制。中小学环境教育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进行,纳入校本教育综合实践课程,普通高中还可开设环境保护学习模块供学生选学。加强环境教育在各学科教学中的渗透,确保每学年环境教育达到12课时,在学校课程表备注上进行说明,环境教育的课时既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努力使中小学生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通知》强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环境教育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工作之中,年初有目标、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要加强学校环境教育的基础建设,加强校园管理,杜绝脏乱差,校园内绿地、花草树木要设立保护警示牌,垃圾箱明确分类并按时清理,节水节电要有警示语,保持校园整洁环境优美,营造环境教育氛围,校园环境做到绿化、美化、教育化。学校要落实环境教育教师,有环境教育教案,进入课表(在综合实践活动课中体现),每学期结束有基本环保知识检测,提高环保知识知晓率。
各县区、各学校还要建立环境教育台账资料,将开展环境教育的所有资料,包括环境教育领导机构、制度措施、教育计划、活动方案、备课教案以及活动图片、视频等,要按年度分别保存,做好整理归档,保留好环境教育资料。
责任编辑:牛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