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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须实现五个转变

日期:2016-04-14 10:11:55        来源:中国教育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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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禹天建 绘

  什么是家庭建设?如何切实做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判断。

  现今中国的许多家庭不像家庭,父母不像父母,孩子怎么可能像孩子呢?留守儿童之所以成为巨大的社会难题,根本原因就是许多留守儿童的家庭处于崩溃状态。而城市里太多缺少父母陪伴甚至家庭崩溃的未成年人,无疑是隐性的留守儿童。

  今天的父母与孩子都有许多显著的变化,家庭教育必然具有许多新的特点和规律。因此,现代父母和家庭教育工作者都需要更新家庭教育观,家庭教育工作指导需要实现五大转变。

  家庭教育学校化 遵循家庭教育的特点与规律

  尽管学校代表国家,教师受过专业训练,教育教学及考核是有完整体系保障的,尽管学校抓家庭教育似乎最见成效,家长学校遍地开花,家长委员会成为中坚力量。但是,家庭教育是私人教育,是个性化的教育,是最漫长也最具影响力的教育,这些特殊作用是学校永远无法替代的。

  按照家庭教育的特点与规律指导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方向与原则就是保护和服务家庭,促进家庭建设,把家庭教育与家庭建设结合起来,从而为家庭教育奠定最坚实的基础。如孟子所言,国之本在家。中国社会自古以来的鲜明特点是家国密不可分,家如小国,国似大家。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追求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是中国社会最重要的基础。

  毫无疑问,最美家庭就是拥有良好家训家风的家庭。家训对家庭的影响是根本性和决定性的,因为它体现家庭建设的核心价值观,是家风的基石,也是家风的旗帜。家风则是践行家训的标志,或者说践行家训形成的习俗或习惯。江南钱家人才辈出,与千年来传承和发展《钱氏家训》密切相关。1925年修订的《钱氏家训》,增加了社会责任和国家意识,如“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者必谋之”等,是中国家训文化的重要转型。所以钱家涌现出钱穆、钱学森、钱三强、钱伟长、钱钟书、钱永健等杰出人物。这说明,良好的家训家风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最有生命力的组成部分。

  人是环境的产物。青少年是良好家训家风的最大受益者。我从事40多年青少年教育和研究,做过全国杰出青年的调查、百名年轻死刑犯的调查,发现一个基本规律,即优秀的青少年都生活在有良好家训家风的家庭,犯罪的青少年都生活在问题家庭。

  以知识教育为中心 以人格教育为中心

  目前家庭教育的重大误区是重智轻德,许多家庭已经变为第二课堂,许多父母成为老师的助教,并且以知识教育为中心任务。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全国初中生家庭教育状况调查发现,家长主要关注孩子“日常学习”高居首位,占60.59%,仅有30.41%的家长对孩子学习状况满意,而近五成中生认为家长给的压力较大。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四中校长刘长铭说:“从我40年教学经验来看,家庭教育才是决定一个孩子未来职业成功、生活幸福的最重要因素。”刘长铭认为,家长与其花天价购买学区房,不如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放在改进家庭教育质量,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性格和意志等方面。

  据我们多年研究发现,多数中小学生的父母最关心的是孩子的考试成绩,83.6%的父母希望孩子考前15名。家长们的高期望与高焦虑有关,而许多家庭教育工作机构评价家庭教育得失的时候,也往往以孩子是否考上名牌大学为重要标准,实际上构成了对家庭教育的误导。

  当然,不应该把知识教育与人格教育对立起来,也不必反对父母送孩子进名牌学校或出国留学,但应该把人格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目标,因为只有人格健康才可能获得幸福。因此,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必须警惕功利主义的诱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才能把家庭教育引向正途。

  家长依赖学校或政府等机构 依法履行父母的主体责任

  近年来,连续出现留守儿童悲剧,一个根本性的原因是忽视了父母的主体责任,导致再好的政策与援助都无法真正奏效。贵州毕节留守儿童四兄妹自杀的悲剧,极为深刻地证明了这一点。

  自2015年至2016年初,政府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出现一个重要的变化,即开始强调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这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体现。

  在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中,确立了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家庭尽责,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全民关爱,坚持标本兼治。首先是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2015年10月20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

  强调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不仅应该成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的重大原则,更要成为今后工作的着力点。

  家长为所欲为 尊重儿童权利

  纵观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问题,忽视儿童、暴力伤害、过度期望与过重压力等,其核心原因就是漠视儿童的权利。

  无论是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还是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赋予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四个基本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尊重儿童权利是新家庭教育观的重要基石,也是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的根本依据,需要以儿童权利的观点来重新审视家庭教育及其指导工作。

  例如很多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者都推介《弟子规》,却忽视了其中束缚儿童的内容。“号泣随,挞无怨”,即使遭受父母的暴力也要无争无怨,如何实现儿童保护?还有所谓“不关己,莫闲管”,又如何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

  儿童权利观有一个最核心的思想,即怎么做对儿童发展有利就怎么做。显然,这应该成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的基本原则。

  家长对孩子指手画脚 与孩子共同成长

  变化迅猛的信息化时代动摇了家长的权威地位,亲子关系趋于相互学习、共同成长。早在1997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就成立了“向孩子学习”课题组,就儿童在社会化过程中对成人世界的影响进行了大型调查研究。研究发现,当代中小学生具有10个方面的优秀品质,如乐于接受新事物和新思想、主体性强、平等意识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有较强的公民意识、比成年人更容易接受环保意识、相信事实、做事认真、休闲态度积极、兴趣爱好广泛等。这些优秀品质已经对成年人产生了影响。

  近20年过去,一代代儿童在社会化过程中对成人世界的影响不仅在继续,而且在加大加深。在家庭教育方面,多少孩子给父母的提醒往往是正确的,是符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父母需要调整好心态,虚心向孩子学习。

  从家庭教育的实践来看,理解尊重并严格要求孩子、与孩子一起成长的家长,家庭教育往往最为成功,孩子发展水平也最为理想。仔细探究会发现,其成功的秘诀大都是向孩子学习、与孩子一起成长。

  好的亲子关系胜过许多教育,而最具现代精神的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一定是把全家人共同成长作为发展原则与理想目标的。

  总而言之,新家庭教育观的核心内容是强化主体责任,促进家庭建设,健全人格教育,尊重儿童权利,全家人共同成长,这正是新时代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的方向与原则。

  (作者 孙云晓 系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研究员,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本文摘编自作者在北京市妇联主办,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和父母必读育儿传媒承办的“家庭·家教·家风——家庭教育大家谈”论坛上的主旨发言)


 

责任编辑:孙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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