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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跟随同学家长出去玩 受了伤该由谁负责?

日期:2016-05-05 07:58:46        来源:山西晚报    浏览量:

    “五一”假期出去游玩,本来是一件好事儿,可对于市民李女士来说,这个假期却并不美好。10岁的儿子成成(化名)和小饭桌的一帮孩子们去公园里玩耍,一不留神崴了脚造成轻微骨裂。3日上午,李女士和带孩子们出去玩的另一位家长陈大姐闹了一场不愉快。

  在半坡东街一栋普通的单元楼前,一阵争吵声吸引了居民们围观。李女士心疼儿子成成的伤,忍不住眼中带泪,“我信任你才让你带孩子出去玩,活蹦乱跳地出去,回来就一瘸一拐的,要是你的孩子,你不难受吗?”

  陈大姐也有一肚子委屈,“我也是好心领着娃娃们出去玩,你作为家长没有陪着就算了,怎么还怪上我了!”

  原来,5月2日,成成接到小饭桌同学的电话,约他去公园玩,由其中一位同学的家长、小饭桌的管理员陈阿姨带着去。“我和孩子他爸正好有事,想着平时孩子们关系不错,陈大姐也靠谱细心,就让成成跟着去了。”李女士说。

  五六个孩子跟着陈大姐到汾河公园玩,没想到,成成不小心碰到一块石头上,脚当时就不能动了。陈大姐赶紧给李女士打了电话,一起把孩子送到医院检查,是轻微骨裂,要敷药休养。

  好好的活动不欢而散,“人是你带出去的,受了伤你肯定得管!”李女士越说越生气,又激动起来。陈大姐虽然也承认会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她觉得不能把责任全推到自己身上。“孩子还小,监护人应该陪在身边!”几位邻居忍不住说,这事不能全怪陈大姐。其他邻居则说,孩子们磕磕碰碰是难免的,但出了事得由大人们负责。

  邻居们分别劝说两个人,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吵也吵不出个结果。知道成成受的伤不严重,李女士也就不再追究陈大姐的责任,只要求她出一半治疗费。陈大姐也答应了,并表示会去家里看成成。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山西省律师协会律师吕晓,对方称,家长李女士和小饭桌管理员陈大姐都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家长没尽到监护责任,陈大姐没有照顾好孩子,才导致意外伤害。当然,如果真正要解决问题,需要知道事发时最准确的信息。就目前情况来说,如果受伤程度不重,双方协商解决最合适。
 

责任编辑:王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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