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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率先向“课间圈养”出拳

日期:2016-01-19 15:01:01        来源:中国青年报    浏览量:

    困扰全国中小学校的校园安全问题,如今在上海有了初步的缓解方案。1月16日,本报刊发《“课间圈养”不可避免吗》,报道了北京、上海、厦门等地的中小学校出于“保护学生、保护学校”的考虑,不允许学生课间10分钟上操场活动,校方、家长对有关校园伤害案件的担忧,在各中小学校出现各种奇怪的做法。

  今天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从上海市教委举行的“上海市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专项保障基金”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破解“家长怕受伤、学校怕担责”这一全国中小学校的共性难题,上海拟于今年3月1日起,在全国首个试点推出“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专项保障基金”。

  该基金与中国人寿合作,每年每名学生(含幼、小、中三个年龄段)自愿缴纳两元保险费用,针对意外运动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将给予意外身故、猝死、伤残、医疗费用4个方面的保险理赔,其中身故20万元、伤残最高50万元、医疗费用10万元并含医保外5万元。

  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在出席今天的发布会时说,上海的做法应该很快会在全国产生示范效应。他说,基金解决了一般校园意外保险覆盖面不广、理赔不快、投保成本较高等问题,值得在全国推广。

  基金赔付涉及“整个校园”运动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基金保障范围较之以往学校单方面以校方名义投保的学校责任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后者以校方“有责任”为赔付基础,而基金则以意外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为依据,不涉及学校及学生的责任认定。也就是说,学生在一起校园运动伤害事故中受伤,无论学校是否对此事承担责任,基金都会予以赔付。

  并且,基金保障范围扩大到了“整个校园”——凡是参保学校组织的体育运动,无论是体育课、体育比赛、体育活动还是体育训练,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据中国人寿上海公司副总经理陈瑜介绍,基金即便放在保险领域,也属公益性创新保险产品。

  “以支定收,余额可以增值运行。”陈瑜说,基金筹集到的全部资金都会被用于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以支定收”的意思是,根据每年基金赔付的情况,决定未来的保险收费标准。

  每一年,如果基金赔付超过基金总收入,中国人寿将先行垫付理赔资金,待到第二年保费收取时再优先从新收保费中偿还上一年垫付的资金;如果基金赔付不超过基金总收入,多出来的钱将被自动结余存入下一年。这笔基金,不需要缴纳管理费,账户余额还可以实现2.5%的年化收益。

  为确保费用给付合理,基金将由专业机构进行管控。当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首先需经由区县教育部门及学校认定,再由保险公司依照赔付范围进行理赔,疑难案件将由专门审定小组进行处理。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王平透露,除基金外,未来上海市教委还将继续探索建构校园体育运动伤害的综合预防和处理机制,将通过编制《中小学体育教学与健身安全指导手册》、建立第三方处理机制、建立学校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度等措施,为青少年“走上操场”免除后顾之忧。

  缓解学校陷入理赔“怪圈”

  上海一家基层法院向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该院共审结校园伤害案件40件,接近九成案件以教育机构为被告(占87.2%)。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该院上述案例时发现,以教育机构(大多数是学校)为被告或者共同被告的案件,大多数教育机构因“存在教育管理瑕疵”而被判承担责任并赔款。学校一般不会承担全责,很多学校只是被判承担20%~50%的责任。

  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相比“不承担责任”,学校方面更希望被法院判定“有责任”。因为大多数学校都以学校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校园意外责任险,这一险种主要针对“学校责任”进行赔付。也就是说,如果校方被判有责任,那么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傅鼎生长期从事“校园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的防范”研究。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法院判定校园伤害事故责任时,会根据《上海市校园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采取“过错原则”,“学校有过错,判担责;学校没有过错,就不担责。”

  但是,学校不担责,不代表学校不赔钱。因为一般而言,法院会根据“公平责任”,判定学校适当承担一部分补偿款。而这笔补偿款,又因为2009年新修订的《侵权责任法》已经删除“公平责任”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理由很简单,学校没责任,只是给予适当补偿,为什么要保险公司赔付?”

  傅鼎生遇到过一个学校“主动担责”的极端案例:一名中学生在投篮时,被篮筐反弹回来的篮球砸中脑门,导致脑壳碎裂。“按道理讲,这应该是学生本身的体质问题。但有关部门在调查事故原因定责时,却从篮球架身上硬找原因。”傅鼎生说,有关部门后来认为,学校使用的篮球架是成人架而非青少年专用架,因设施使用不当,校方承担一部分责任,“这样的话,校方就能找保险公司理赔,给学生赔偿了”。

  基金的成立,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学校“主动担责”的无奈。傅鼎生说,按照基金的理赔规则,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后,可以先从基金处获赔,如果赔偿额够了,学校就不必再走法律程序找其他商业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不够,学校可以再找自己投保的公司理赔,“省去一道麻烦”。

  基金对家长的教化作用很大

  而在更多教育界人士看来,基金的成立,对家长的教化作用要远远大过基金本身的作用。

  上海国和小学党委书记丁国平说,按照上海市教委规定,该校学生每天都能保证1小时体育运动时间,但即便基金出台了,学校仍不会放松对学生课间休息时间运动的“监管”,“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我们课间肯定要有老师在场”。

  丁国平说,国和小学课间休息的10分钟,都会在每层的楼道里安排值班教师负责“护导”,每次课间10分钟都有学校中层干部负责巡视,“赔钱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学校也不希望出事,一旦发生事故,学校、老师都要承担责任”。

  据丁国平说,基金更大的作用可能发挥在体育课上,而不是课间10分钟。“体育老师过去压力很大,不敢给学生做一些冲撞性的运动,怕出事。以后可能会放开一些。”丁国平说,基金的成立,或许能给家长们一个提醒,“只要是体育运动,都会存在受伤的风险”。

  傅鼎生也同意这样的说法,他认为,基金对家长的教化作用很大。“过去,家长搞不清‘公平原则’和学校实际承担责任的区别,认为只要孩子受伤,学校就得赔钱,形成惯性。”他认为,基金的成立,恰好能让家长通过“投保两元”意识到是保险公司在给予赔付,而不是学校,“社会上总以为学校承担责任赔钱,实际不是这样”。

  傅鼎生通过调研发现,中小学校体育课喜欢给孩子们一些“不含冲撞、低风险的”体育活动,比如跳绳、踏步、跑步等,但实际上,只有那些带有冲撞性的体育运动才能锻炼孩子体质。“越是出事,学校越怕,越不给锻炼,又越容易出事”,这种恶性循环让我国青少年体质状况堪忧。

  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说,目前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下滑严重,虽然近年来初步遏制,但现实仍不容乐观,“虽是全球问题,但我国尤其严重”。
 

责任编辑:王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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