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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乡村载不动留守儿童

日期:2016-03-01 09:46:05        来源:中国青年报    浏览量:

  在河南省固始县某镇,约有1/3的留守妇女在县城或乡镇陪读;在河南省新县某乡,农村的学生不论上小学还是中学都集中在乡镇或县城,学校周围出现了成片的租住区,由留守妇女租住陪读。尽管学校布局调整政策已经暂停,但是农村教育资源向城市上移的整体格局已然形成,并且在持续进行的城市化进程中得到巩固与强化。

  人口大量外流,村庄没有了年轻人,留守人口成为农村社区主体。

  在很多村庄,与孩童读书声一并消失的还有村里的年轻人。2013年年底我们的研究团队在河南省某县进行村庄调研时,课题组成员奔波了10个村庄都没能找到一位留在乡村的未婚的年轻人。偶尔看到的几个年轻女性也都是身处妊娠期或哺乳期、在乡间做短暂休养的打工者。

  农业收入低、非农就业机会匮乏是农民面临的普遍问题,也是推动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的主要原因之一。农业生产只能满足家庭的粮食消费需求,单纯依靠农业完全无法维持生计,尤其是在农民对货币需求日益增加的情况下,外出务工成了必然的选择。“逃离农业”是农村父母对年轻一代的共同寄托,也是农村年轻人的实践行动。大部分年轻人在中学毕业或是辍学之后就马上开始城市务工生活。《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就曾指出,当前青少年流动人口的比例不断增加,“80后”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一半左右。

  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与村庄人口的空心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仅以我们调研走访过的两个村庄为例。河南省固始县大觉寺村的劳动力约为1800人,长年在外务工的就有1500多人;固始县前楼村的劳动力约为1600人,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超过1100人。

  以妇女、老人和儿童为主的留守者构成了农村社区中的人口主体,而整家不外出的农村家庭也多是面临疾病、残障和贫弱的弱势群体,他们由于种种限制因素无法流动。在村民看来,当下和将来生活在农村的都是那些“走不掉的和在城里待不下的人”。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抽离和农村目前的人口结构无疑将继续加剧乡村的凋敝与萎缩。

  乡村空心化加剧,村庄活力渐失,留守人口很难获得社区支持。

  与村庄人口空心化相伴随的是村庄治理的空心化,青壮年男性的减少使社区活力大大降低。劳动力大规模外流之后,妇女、老人和儿童成为社区中的人口主体,同时也成了社区自治管理的主体。

  在青壮年人口大量外流的背景下,大部分农村家庭关注的是如何从村庄之外获得谋生之道。由于农村社区无法为村民提供适当的经济收入,村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组织与发展缺乏兴趣,社区自治管理处于凝滞状态。

  农村社区普遍活力不足,有的村庄甚至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了严重的文化失范。留守女童遭受性侵害案件频发便是这一文化失范的直接后果。敬老爱幼等社会规范底线受到了严重威胁和挑战,村社邻里之间对于儿童的教化、关爱与危险预警作用也进一步削弱,这些都从社区层面加剧了留守儿童的成长风险。

  乡土实验重建社区活力

  我们的研究团队自2007年起陆续在四川省青神县的4个村庄和河南省新县的2个村庄开展“农村留守人口干预研究”项目,尝试以“社区活力重建”为切入点,对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农村留守人口提供关爱和支持。

  青神县位于四川省川西平原西南边缘,距成都106公里。全县总人口2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万人,属西部典型的农业小县。全县留守儿童5000余人,占全县儿童总数的13.9%,其中贫困留守儿童的比例为20.7%。在项目实施的4个村庄中,留守儿童的比例约为43%,留守人口约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在这些村庄中,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均面临着不同的困境和问题。留守老人的空巢现象突出,部分高龄老人缺乏照料;留守妇女在面临生产负担的同时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留守儿童中出现的心理和性格问题令家长和老师颇为棘手,在一些偏远山区,贫困所引发的家庭破裂等现象也造成了“困境儿童”的突出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项目组通过社区儿童活动中心、妇女互助组、老人协会等项目活动板块在青神县的项目社区开展活动,促进留守人口之间的互助,使社区活力得以重建。在针对留守儿童的社区关爱活动中,社区儿童活动室提供了有形的空间载体。在这里,孩子们除了参加日常的阅读、文体和手工类活动之外,每逢重阳节、妇女节、儿童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社区活动室管理员和社区项目协调人还会组织社区范围内的庆祝活动,既丰富了全体村民的闲暇生活,也通过活动的组织增进了留守儿童的亲子交流。

  在项目活动的组织过程中,研究团队充分意识到,“三留守”是一个整体性的社会现象,理解和应对留守儿童问题不能忽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生存境遇。因此,社区的留守儿童活动常常与留守妇女和老人的活动紧密结合。例如,在妇女互助活动中进行家庭教育培训;将儿童融入到妇女和老人的社区活动中,让他们在活动中学习和了解当地的手工技能与传统文化;将妇女和儿童组成志愿服务队,为留守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生活服务……

  社区活动的开展也为其他主体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提供了落脚点和联结点。来自其他社会力量,如大学生志愿者、社工服务站、农村学校、企业和政府事业单位等不同主体的关爱活动更容易通过社区这一平台和纽带与留守儿童相联系,从而形成一股社会支持的合力。

  这项持续到现在的探索实践经验再次表明,虽然城镇化的进程在不断加快,农村社区的凋敝却不是必然,若辅以适当的外部支持,农村社区会成为留守儿童的重要支持主体。

  重建农村社区活力的建议

  农村留守儿童现象的出现已有十余年之久。在这十余年间,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社会,社会各个层面已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这些行动中涉及家庭、学校、社区、政府、媒体、企业等多个行动主体,在生活照料、学习帮扶、情感关怀等方面为留守儿童提供了支持。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这一政策文件的出台更是为新形势下留守儿童问题的缓解厘清了方向和责任主体。在针对留守儿童的不同关爱与责任主体当中,除了家庭、学校和各级政府,留守儿童生活的农村社区也应该,并且能够发挥积极的支持作用,社区应该成为关爱留守儿童的有力主体和行动空间。

  如何从社区角度对留守儿童进行关爱、发挥社区的支持作用?我们建议,还应从农村发展的根本入手进行思考和设计。留守人口现象的出现,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整体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目标、城市偏向的发展模式。因此,留守群体现象的彻底化解,从长远来看有赖于一个城乡协同、且以“人”的福祉为终极关怀的发展模式。对留守人口和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支持首先应还原和重建乡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力。

  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从社区角度开展关爱活动应将社区发展与留守人口社区支持紧密结合。我们建议:要将财政投入和扶持政策真正向农村地区倾斜,以地方特色和农民意愿为前提促进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使农村居民实现本土生活的安定富足;政府还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进行扶持,如养老补贴、农业补贴等;应该在乡村建立保障性的公共服务机构,如托儿和养老机构、儿童和老年活动中心;应该继续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生活和文化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水、电、农业灌溉条件等,以减少留守人口的生产和生活困难;政府应建立村庄社会工作站,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到村庄开展社工服务,等等。

  总之,一个有活力的农村社区,一个有主体意识的农村人口,一个将社区与家庭、学校、社会紧密连接的支持网络,将成为关爱和保护留守儿童的重要根基。
 

责任编辑:王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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