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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课费被指乱收费 学分制改革陷困局

日期:2016-04-12 09:00:19        来源:中国青年报    浏览量:

  中期退课会造成课程资源浪费

  了解到世界一流大学在学分制运行中的做法后,北大于2004年开始收取退课资源补偿费,规则如下:

  中期退课:允许学生在学期中期(第八周)网上退课,并按100元/学分缴纳延期退课资源补偿费。为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退课手续不允许他人代办,逾期不再受理。

  北京大学是公立大学,学生缴纳的学费和财政经费(来源于税收)分担生均成本,每一课程学分的成本也可以视为由学费收入和财政拨款组成,但来自学费的比例很小。学生如果因为中期退课而导致其他学生无法进入选修,就会造成财政经费的浪费。

  从理论上讲,学生应该对被浪费的财政经费有所补偿,其应该补偿的经费就是退课资源补偿费,简称退课费。由于北京大学财政拨款较多,学分成本很高,因此从理论上判断,学生如果造成了财政经费的浪费,其额度相对其他一般高校会更多,其补偿的经费应该是学分学费几倍之多。

  打一个比方,假设甲方为学生,乙方为政府财政,甲乙双方决定共同出资经营饭店,其中甲方出资25%,乙方出资75%。饭店经营了几个月,甲方说我很累,不干了,乙方的75%出资就会被白白浪费掉。这是合理的吗?从这个假设看,假设甲方自己出资100%经营饭店(相当于以学费全额负担教育成本),甲方说我很累,不干了,浪费的只是自己的投入,这可能是合理的。

  北京大学将退课费定价为100元/学分,实际很低,仅仅具有象征意义,其目标只是在管理上使得学生具有基本的成本意识,并未完全实现要求退课学生补偿所浪费的课程成本。因此,退课费在其本质上也非常类似一种杂费。这是国情和学校情况相结合的本土化产物了。

  退课费是北京大学2004年在学分制实际运行中,根据国情和北京大学的实际情况所建立的保证学分制顺利运行的一项收费,过去12年来得到了同学们的理解,保证了学校学分制运行的教学秩序。

  学分制收费改革为何难以推动

  于是我们看到,当相关部门宣布“退课费”是乱收费之后,大学在推进学分制的进程中陷入两难困境。

  2015年,清华大学的退课费被相关部门定义为乱收费后,清华调整了退课政策。在2016年春季,清华大学规定4月7日~4月22日所有课程(包括前8周结束的课程)均可退课,之后4月24日~5月29日,前8周结束课程不可退课,其他课程均可退课,并且退课不收费。但是,清华决定在学生所退的课程后面标注W(退课,withdraw)的标记。

  在笔者看来,延期退课资源补偿费一旦被确定为乱收费,学校有两种对策:

  第一,不允许退课以避免造成课程资源的无理由浪费,这是对财政经费负责任的一种选择。但这样一来会增加部分学生的学习压力,并不符合学分制本质中人性化的方向,因为每个学生在选课中确实会犯错误。

  第二,虽然允许学生退课,但学校要在成绩单上对所退课程有所标示,以使学生有所担心和害怕。按照客观情况标注学生退课,一旦学生退课太多,成绩单上就会呈现出其不太认真的学习态度以及面对压力逃避的心理。学生以这样的成绩单去就业、升学以寻求进一步发展,是会受到一定限制的。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都采取了第二方案,这可能对学生的未来发展不利。但如果学校不采取以上方案对学生退课有所限制,那么在学分制运行开始的选课阶段,很可能会出现学生不负责任多选课的情况,因为一旦制度规定可以随便退课,学生为何不在开始多多选课呢?反正退课不收费。

  从根本上看,以上这两项措施仅仅治标,都没有在教育成本这个根本问题上有所考虑,学生在选课阶段的责任感也难以建立,学生退课所浪费的资源实际被白白浪费掉了,或者说,通过财政给予学生的大量补贴实际被浪费了。

  同时,几乎无可避免,国家给予两所大学的财政投资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将被悄悄地浪费掉,这种浪费很难被看出来,而且也没有人为此负责。

  站在退课学生角度看,不收退课费当然好;站在所有学生角度看,不收退课费就会使得开学选课困难,优质课程会更难选到,整体利益受损;站在全体纳税人角度看,他们的税款就被浪费掉了。那么,相关部门应该站在哪个角度思考问题和决策呢?

  以上对退课资源补偿费的细致分析再次表明高等教育中学分制运行的复杂性,以及学费定价政策所需要深入考虑的问题。

  当下大家常常谈起供给侧改革,其中核心部分当是有效的制度供给。学分制改革是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之一,学分制收费改革在其中无疑具有统领地位,是解决学分制整体发展的关键方面。推动学分制收费改革,笔者认为当下亟须两方面工作:

  第一,教育经济学家需要结合对高等教育学习过程的深入分析,对学费政策中的成本分担理论予以精细化发展,为政策制定和教育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第二,学分学费定价的新制度供给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合作才能完成,需要各部门都深入认识和理解高等学校的教育过程及其规律,理解价格机制在高等教育运行和发展中的作用,进而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和促进以上工作。跨部委的合作需要持续推动,这意味着,所谓“综合改革”并不仅只是高校的工作,更需要政府多个部门的“综合”参与。
 

责任编辑:王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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