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宁夏教育厅获悉:宁夏已制定并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需要送教上门。
《意见》明确,随班就读对象主要指3类适龄的残障儿童少年:轻度视力残疾、轻度听力残疾、轻度智力残疾,有条件的学校随班就读还可以包括其他障碍儿童。随班就读儿童少年与普通儿童少年一样免试就近入学。送教上门的对象为在区残联部门登记的(含未领残疾人证),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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