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3月26日公布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15年度检查结果,省属36所民教机构中,确定年检结果为合格等次的有20所,不合格有16所:省教育厅要求陕西文物保护专修学院、西安现代工程技术专修学院、西安建筑工程专修学院、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西安医学专修学院、西安美科专修学院、西安电子培训学院、陕西经济专修学院、西安旅游培训学院、西安印刷科技专修学院、西安金融财贸专修学院、西安理工科技专修学院、陕西孙思邈国医药专修学院、陕西协和医学培训学院、西安电影培训学院、陕西国贸专修学院。
省教育厅明确,各民教机构要对照整改意见通知书,依照《陕西省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办法》,扎实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切实纠正办学中存在各类问题,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年度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整改通过前不得通过媒体刊发招生简章或广告,不得以学校名义设立招生接待站,不得组织开展任何招生活动。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