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教育网讯 柞水一对兄弟两,为了牟利,竟然用电猫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这样的违法行为,给他们招来牢狱之灾。
2014年12月初的一天,柞水人王达提议去柞水县营盘镇朱家湾村用电猫猎杀野生动物牟利,其兄王箫表示同意。二人于次日清晨,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电猫组件等作案工具窜至作案地点,共同设置电网通电后进行狩猎,并住在附近一窝棚内监守,连续狩猎5天,共猎杀斑羚(俗称麻羊)二只。
之后,兄弟两将猎杀的斑羚拖离现场进行肢解,将8只斑羚腿背回家藏匿于王箫家冰柜中。2015年1月8日,公安机关在排查时从该冰柜中查获8只斑羚腿,后在询问时二人主动交代了罪行。经鉴定,查获的8只野生动物腿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斑羚所有。
近日,柞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达、王箫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使用设置电网的危险方法,猎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羚两只,一审以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王达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王箫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