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播报
临渭区南塘小学201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日期:2016-06-25 11:24:10 来源:南塘小学 浏览量:
根据《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办法的通知》(渭临教育发[2016]64号)精神,为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招生,特制定我校201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结合户籍、统筹安排”的原则,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实行户籍划片和控制入学年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学区范围
民生街以西(不含二处社区),民主路以东,华山路以北,东风街以南。对应南塘社区、东风影院社区、朝阳东街社区、园里堡社区。
三、招生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持有效证明材料,可申请在我校就读。
1.适龄儿童属学区户籍。
2.适龄儿童不属学区户籍,但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学区范围内。
3.适龄儿童不属临渭区户籍,监护人无学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但监护人有学区合法居住证明。
(备注:同时具有学区户籍、学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优先考虑。)
四、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以学区户籍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只提供《户口本》。
2.以学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非临渭区户籍,以学区合法居住证明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居住证、监护人就业证明、原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流出证明。
4.登记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和“孩子页”,《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全部复印,居住证复印正反两面。原件和复印件整理好装在一个档案袋里,袋面写清孩子姓名和家长联系电话。
以上所提供证明材料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2016年5月30日。
五、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6月21日-7月9日,学校对辖区适龄儿童进行摸底,对外公示、宣传《临渭区南塘小学201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2.第二阶段:7月13日-7月14日,由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在我校进行登记。
3.第三阶段:7月15日-7月16日,学校审核并将结果上报区教育局。
4.第四阶段:7月16日(下午2:00),领取审核通过通知单,并领取所交材料。
5.第五阶段:8月30日-31日,审核通过学生持审核通过通知单到学校报名。
本《招生简章》由临渭区南塘小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0913-2072201。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牛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