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4月7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西安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将以小学生的成长过程性评价为主,结合对小学毕业全面发展学习能力的阶段性评价,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阶段性评价日期定于5月28日上午9:30—10:50,时间为80分钟。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范围为西安市户籍或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4月16日至4月20日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民校招生未被录取者免试就近入学
综合素质评价总值为300。其中过程性评价值为200;阶段性评价值为100。报名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总数120%的学校方可实施阶段性评价程序过程;低于招生计划总数120%的学校不再实施对小学生毕业综合素质养成阶段性评价的程序过程。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不向报名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过程性评价依据《西安市小学生综合素养发展评价标准》,评阅《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记载情况,对报名学生小学阶段成长过程进行评价认定。
参与民办学校招生而未被录取者,凡符合西安市入学政策条件的学生,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直接向公办学校分派学位。
阶段性评价不得出现“奥数”内容
阶段性评价内容要求注重综合发展能力评价,淡化纯知识的记忆性评定,关注应用能力的思维性评定,包涵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审美情趣、心理素养、思维方式、学习能力等方面,不得出现“奥数”内容,评价方式采用问卷形式进行。
各招生学校在制定阶段性评价问卷中,是分类还是分科,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西安市教育局要求,以类制卷,命题比重可控制在科学素养占50%、人文素养占50%;分科制卷,命题比重控制可掌握在语文30分,数学30分,英语10分,科学10分,其它学科20分的范围之内。
“内部测试”“提前内招”不可信
招生录取以过程性评价值加阶段性评价值的评价总值,由高到低排序,以西安市教育局审批的计划人数为基准录满为止。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均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招生。
西安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不要相信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的所谓“内部测试”、“提前内招”等欺骗行为,对此,一经发现,西安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追究并处理相关责任人。
责任编辑:王思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