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日期:2016-01-15 15:15:41        来源:新西部教育网    浏览量:

  一、国家级: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妇,由政府给每人发放一定的奖励扶助金。

  奖励扶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本人被确认为扶助对象的当年发给扶助金。

  二、省级:

  1 、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对全省农村年满55-59周岁、只有一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由政府给每人发放一定的奖励扶助金。

  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符合条件的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

  2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子女伤残、死亡)

  在我省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由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助。

  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4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对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农村每人每月800元扶助金,城镇每人每月1000元扶助金。

  三、市级:

  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对全市农村年满55—59周岁,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2 、独生子女保健费: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六周岁止,凭证每月领取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3 、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

  参保对象:全市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夫妇及子女。

  保障内容:

  ①被保险人为单亲父母及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事故、疾病身故人均保险金额2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重大疾病(30种)人均保险金额2万元;住院津贴200元/天。

  ②被保险人为双亲父母及双女:意外伤害事故、疾病身故人均保险金额1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重大疾病(30种)人均保险金额1万元;住院津贴100元/天。

  4 、农村新型合疗补贴:

  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在参加农村新型合疗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每人每年补贴30元,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负担。

  四、县级:

  1 、计生家庭大学生奖励:

  对考入二本以上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大学生发放奖励金,女孩奖励标准2000元,男孩奖励1000元。

  2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对城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发放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

  责任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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