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接到电话 称母亲在厕所晕倒
贾春梅,女,64岁,延安市宝塔区百货公司退休职工。1月18日12时20分,贾春梅的大女儿唐杜娟接到号码为15596254x9x的电话,自称是志丹法院工作人员。
“一名男子在电话里告诉我,我母亲贾春梅在法院的厕所晕倒了,目前正在志丹县医院抢救,让家属赶紧上来。”唐杜娟告诉华商报记者,“当时我就惊呆了,随后我火速赶到医院,据我母亲的主治医生介绍说,120急救医生上午11时55分接到法院电话,到现场接诊时发现母亲已经没有心跳。”
在医院,唐杜娟见到了志丹县法院执行庭庭长的刘希尧。刘自称早上接待了贾春梅。唐杜娟表示:“他说我母亲早上来法院询问案情后,法院工作人员在卫生间发现我母亲晕倒在地,法院工作人员拔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报了案。”
无来访记录 调取监控视频未果
当日下午4时40分许,唐杜娟姊妹三人找到该法院院长刘文武询问情况。据介绍,刘在接待时称“早上他没在单位上班,他是下午2点多才到的法院,所以具体情况不知道。”
贾春梅的儿子唐天培说:“我妹妹要求调取法院监控了解情况,刘说,法院监控上周五(1月15日)已经掉线,调不出监控。后来我们要求查法院的入访登记,刘院长让工作人员拿来入访登记册,没有我母亲的来访记录。”
唐天培说,母亲生前身体健康、性格开朗。自己身为营养师,非常注意保养。母亲的死让姊妹仨产生怀疑:“1、早上离开家时我母亲告诉我父亲他去西安,中午,我母亲怎么在志丹法院离奇死亡?2、为什么司法机关的监控会在上班时间掉线?3、为什么没有我母亲的来访纪录?我们希望法院能还原我母亲在法院的全过程。”
记者釆访法院 执法记录仪全程监拍
1月19日下午5时30分许,华商报记者来到志丹县法院釆访。在院长办公室,记者亮证并说明来意后,刘文武让办公室记录证件,安排法警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釆访过程。华商报记者现场表示对此没有异议。
执行一庭庭长刘希尧介绍说,贾春梅是“孙某某借贷担保案”的申请执行人。该案已于2015年10月达成和解,11月兑付贾150万,余下的242万分两年付清。当日,贾来法院,主要是想和法院沟通把和解协议中“两年付清”细化一下。刘说,我对贾说,和解协议“两年付清”比较笼统,应该细化,比如要求半年付一次,四次付清。当时谈的比较愉快。送贾离开的时候,我在办公室门口被另一等待的当事人拉住说了一会儿话。随后到食堂吃饭,碗还没端起来,执行局高局长就跑到餐厅说,有一老人晕倒在女厕所里。
刘希尧说,在女厕所里看到,方便中的贾侧躺在隔档右角,左脚直蹬出隔档外。
志丹县法院院长刘文武介绍,发现贾出事的是一名年轻女法官,当时被吓坏了,赶紧跑出去问楼道里的几名当事人谁认识。给院里汇报的同时,拔打120急救电话,随后报了警。
法院:理解家属悲痛心情 事实以警方调查为准
对家属的质疑,刘文武说,关于监控视频未能调取的原因,院方已向派出所提供了书面说明。对贾进入法院为何没有登记记录,这属于院内管理问题,和贾的死因没有直接关系。
刘文武介绍,在和家属沟通时他说了两点:1、事情发生了,充分理解家属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2、事件定性处理,一切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为准。
华商报记者在法院三楼看到,事发的卫生间已被警方贴上封条。经实地测看,刘希尧办公室到女厕,不超过50米,二三分钟即可走到。刘希尧说,在贾案的执行中,他尽心尽力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但事发后家属对他误会太深,让他很寒心。
据了解,志丹县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延安市公安局法医已到志丹县。
责任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