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明确,按照“集中力量、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2016年底全区剩余贫困人口实现整体脱贫,53个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达到“两有四保障”(即有的吃、有的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为2020年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为实现这一目标,宝塔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脱贫攻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体制机制等问题,从贫困群众不同的贫困状况、致贫原因、帮扶需求出发,着力对症下药,实行靶向治疗,提出管用实用的脱贫攻坚举措。为此,《实施意见》提出脱贫攻坚的“十大措施”,即易地搬迁脱贫、产业扶持脱贫、教育资助脱贫、医疗保障脱贫、科技引领脱贫等。《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健全完善精准脱贫专项督查问责机制,坚持把精准脱贫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据宝塔区委工作人员介绍,区委2016年第1次常委会明确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作为今年第1个专题会议召开,研究出台全区整体脱贫实施意见,举全区之力推进脱贫攻坚。
华商记者 陈春平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