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洛川兰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8月11日生产的兰河山牌350ml苹果醋饮品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糖精钠, 安康市硒牛乳业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2日生产的340ml优乐Cse草莓味饮料蛋白质不达标,陕西玉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8月3日生产的玉华牌500ml红礼盒大西北酒(45%vol)固形物超标,白河县逸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2月1日生产的500ml逸酒(45%vol)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密素)。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延安、安康、铜川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延安、安康、铜川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4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