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延安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高苑大桥附近检查过往车辆。21时30分左右,一辆小轿车从七里铺方向驶来,走到高苑大桥附近看到民警正在检查,准备倒车离开。民警立即上前控制了当事人,并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确定为酒后驾驶。据了解,驾驶人惠某是一名公司职员,当晚见了一名客户,喝了几杯酒,感觉自己并无大碍,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送客户离开。
在民警对惠某作进一步了解时,一辆越野车从七里铺方向驶来。司机看到民警打手势要进行检查,并未停车,反而越车道准备闯过去。民警及时管制了外围车辆,将驾驶人控制住。下车后,驾驶人张某拒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并借故身体难受逃避检查,民警强行将该驾驶人送至体检中心作进一步检测。事发后,张某交代其一人在家喝酒时,其兄长在外喝醉了要张某前来接他,张某便驾车去接人,没想到遇到了民警。
面对民警,二人均表示后悔不已,不该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民警告诉记者,以上两人均面临着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