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车剐蹭被人殴打
罗松明今年38岁,家住陕西吴起县某石油小区。
2015年12月1日晚,他和两个朋友相约在吴起县城一家“串串香”就餐。22时30分,吃饭结束,罗松明出来坐上自己的小车,在移车过程中,与后方一辆“路虎”车发生剐蹭。对方车主王启东在隔壁一家餐馆就餐,得知车被剐蹭后出来与罗松明理论。
罗松明告诉记者:“当时我发现剐蹭不严重,就想少赔些钱,或者让保险公司处理。但王启东不让。我就说了一句,难道非要买一辆新车么。可能这句话惹怒了对方,王启东就打电话找人,几分钟后,来了3辆车,一辆跑车,两辆霸道,车上下来几个人围住我。看到架势我本来想跑,但车上下来一名穿警服的,就以为警察在场,自己不会吃亏。谁知道,就是这名穿警服的和王启东上来就打我,对我头部和身上拳打脚踢,持续5、6分钟,后来我又看到王启东从他车上不知拿了什么东西,朝我后脑勺上打了一下,随后自己就晕倒在地。”
罗松明后来得知,现场穿警服的叫齐鑫(音),是吴起县公安局刑警队一名司机。王启东是一名公职人员,常年不上班,四处揽工程,其父亲是原吴起县某局局长,已经退休。
罗松明被打后,现场群众拨打了罗的妻子电话,23时左右,罗妻到现场并报警。
立案9个月无结果
罗松明倒地后不久,自己清醒过来。发现警察来勘察现场,有交警、还有吴起县城镇派出所的民警。警察拨打120,一辆救护车把罗松明接送到延安市人民医院。
延安市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显示:1、闭合性脑颅损伤,头皮裂伤,广泛头皮血肿;2,双眼钝挫伤,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双眼球结膜下出血。等8项不同程度伤害。
2016年3月9日,罗松明出院,共在医院治疗97天,花费7万余元。
罗松明说:“我被打的案子是由吴起县城镇派出所宗百顺和齐彦儒处理,住院期间,警察来做过笔录,住院费警察没有让打人者垫付,全部是我家人借贷的。出院后,我多次到城镇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宗百顺始终不告诉我案件结果,也不告诉我谁是打人者。问的多了,宗百顺就说“无可奉告”把我打发走。”
事发已经过去9个多月,吴起警方为何至今没有调查结果?8月20日,记者拨打宗百顺警官电话,宗警官在电话告诉记者:“正在对罗松明做伤情鉴定,至于打人者是谁,电话里不能确定记者身份,你是个弄啥的,不便透露,无可奉告。”
记者随后拨打吴起县委宣传部电话,宣传部一位负责人在核实情况后答复记者“此案还在侦办中,目前在等受害人的伤情鉴定结论做出来,再做进一步处理。”
催问鉴定结论被轰出门外
罗松明出院后,一直向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今年5月9日,吴起县城镇派出所宗百顺告诉罗,让他到“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
按照宗百顺警官的安排,罗松明来到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给该中心工作人员闫军让交了3000元鉴定费,闫军让给罗打了一张收条。并承诺“30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结论。”
记者在这张“收条”上看到,“收到罗松明鉴定费叁仟元整。注:收到收款收据,此收条自动作废。2016年5月12日。”
罗松明说:“按照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闫军让的安排,交了3000元鉴定费后,先后到西安交大一附院、陕西省人民医院做了检查,承诺30个工作日给鉴定结果,现在都过去3个月了,多次去催问,没有任何结论,一直让我等。今年8月10日,我找到该鉴定中心程军伟主任催问结果,程说他只给派出所看鉴定结果,我没有资格过问。还说我就该被打,最后被轰出门外,当时我录了视频。为了做鉴定,车费、住宿、复查,前后又花去1万多了。”
记者多次拨打程军伟主任电话核实,始终无人接听。资料显示: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经司法部批准设立并首批核准公告的八家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之一。陕西省司法厅批准注册号:610005040。
一起殴打致伤案件,吴起警方立案9个多月没有调查结果,甚至谁是打人者都“不便”向受害人说明,案件真的很复杂么?受害人向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交了鉴定费,难道真的不能催问鉴定结果么?
责任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