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办案补助标准。近两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经费30万元,每件办案补助标准平均在1000元左右。二是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省财政每年安排的用于我市的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呈逐年递增趋势。三是要求县区财政切实履行经费保障责任,加大对法律援助保障力度。目前各县区均建立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县区财政不仅保障机构运转经费,并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将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纳入预算。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市财政会同司法部门每年对市县使用中省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经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市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进行绩效考评,监督法律援助机构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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