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15时27分许,延川交警大队永坪交警中队接匿名电话报警称:在延川县永坪镇华天宾馆附近公路处,一辆车牌尾号为090的浅蓝色小轿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受伤,肇事车逃逸,不知去向。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延川交警大队永坪中队事故民警火速赶赴事故现场,通过现场勘查、目击证人提供信息及调取周边监控,确定了肇事车的车型及牌号,并初步确定了驾驶人身份。通过大量走访调查无果后,永坪交警中队民警将车辆信息报大队指挥中心,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对肇事车辆进行布控追逃,12月21日8时59分许,永坪交警中队从大队指挥中心获取信息:肇事车于12月21日8时57分许由西向东通过永坪中学监控卡口,永坪交警中队民警确定嫌疑人张某某驾驶肇事车驶往家中,事故民警随即向中队长王海洋汇报,中队长王海洋立即安排部署,带领中队事故、巡查民警到张某某家中对其进行抓捕。
经询问张某某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通过对张某某进行尿液检测后发现张某某涉嫌吸食毒品。永坪中队对张某某给予相应的处罚后移交永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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