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通报十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16-01-13 10:00:11        来源:新西部教育网    浏览量:


    新西部教育网讯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定边县仍有少数单位领导干部不知敬畏、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为官不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定边县纪委近日对十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营盘山水库管理所所长郝瑞琪违规报账问题

  2013年,郝瑞琪变相开具票据违规报账,列支职工福利、职工伙食费不合理支出8232元,定边县纪委给予郝瑞琪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2.动物疾控预防中心主任石祯失职问题

  2013年至2015年,石祯在单位办公经费中违规报销3600元手机通讯费,定边县监察局给予石祯同志行政记过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3.盐场堡镇司法所所长顾宝修违规报账问题

  2013年,顾宝修变相开具票据违规报账3000元,定边县纪委给予顾宝修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4.学庄乡黄伙场村监会主任吕世宝、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彦东违规报账问题

  2013年,黄伙场村村监会主任吕世宝等人违规用村集体资金450元购买月饼10箱,分别发放给村三委会干部及村民小组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土特产、烟酒等共计8925元,违规报入村级账务。定边县纪委给予吕世宝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彦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发放月饼费用分别由本人承担,收缴乡农财中心村级账户。

  5.东滩水利管理所所长王炳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王炳权违规列支经费150元,违规发放补助3600元,定边县监察局给予王炳权同志行政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6.张崾先镇小学副校长贺志远违规送大花圈问题

  2013年,贺志远任白马崾先小学校长期间,在财务报账中违规列支200元大花圈一个,其行为违反《定边县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县监察局给予贺志远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7.文化馆副馆长郑少华违规送大花圈问题

  2013年,郑少华作为财务主管,在单位同事及其亲属去世吊唁时,用公款购置大花圈六个共计950元,其行为违反《定边县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县纪委给予郑少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公安局特警一中队中队长解纯伟违规送大花圈问题

  2015年7月13日,解纯伟与其他干警商议,以“特警一中队”名义向同事亲属送大花圈一个,其行为违反《定边县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县监察局给予解纯伟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9.定边镇西园子村党支部书记乔迁违规送大花圈问题

  2015年6月4日,定边镇西园子村两委委员蔡情谊病逝,乔迁以村“两委”名义送两个大花圈吊唁,其行为违反《定边县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县纪委给予乔迁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0.新安边镇店坊湾村党支部书记温仲权违规宴请问题

  2014年12月20日,温仲权当选店坊湾村党支部书记后,在饭店宴请30余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定边县纪委给予温仲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1.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闫守明、邹奇违规用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6月3日,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闫守明、邹奇等人在福州参加完中国畜牧业博览会后,返回途中前往武夷山景区公款旅游。县纪委给予邹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监察局给予闫守明同志行政记过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定边县纪委将进一步强化问责惩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的氛围,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华商记者 王健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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