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补贴政策,是为了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一项政策。根据中、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凡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且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均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每年6月底前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审核后,按年度拨付给申请企业。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项目支出。市失业保险经办处对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按照每年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2015年,经过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网上公示、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的程序,我市有101户企业享受到了这一政策。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