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要求是方向,人民满意是标准。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这种“倒逼”的办法,是压力也是动力,希望有关部门广开沟通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措施,尽心尽力地把每一件事办好,在“民意大考”中考出高分。
2015年11月26日,市级财政总决算经市人大批准后,截至目前,已有102个部门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县区也按要求公开了财政预决算。除涉密信息外,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内容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范围扩大到市县乡三级及所有部门单位。同时,启动编制2016年至2018年财政中期规划,对目标比较明确的项目,编制3年滚动预算,通过建立跨年度平衡的资金调度机制,全力支持新区、老城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
完善现代财政预算管理体系
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今年年初,市财政局编制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4本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全口径预算,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48.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6亿元。
“具体来说,就是对于政府性基金可以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将政府性基金中结余较多的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这样有效弥补了公共财政收入增收乏力带来的财力缺口。”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对中省市财政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和下达资金。推行‘零基预算’,取消各类专项资金基数加增长的预算分配方式,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实行部门预算与专项预算并轨,规范预算项目设立,并在富县、延川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有效清理整合包括涉农资金在内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
同时,为提高县级财力均衡度,还将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中属于县区事权的项目归并到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系,促进财力下沉,增强县级的自主权,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在执行县域间对口帮扶工作机制中,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落实帮扶资金1.71亿元,有效促进了县域间财政经济均衡协调发展。
建立更加有效的财税管理制度
2015年,全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为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市财政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分级次摸清了市、县(区)债务余额及市级各融资平台债务情况,全面掌握了全市的债务底子,建立了债务台账。并按季对市级融资平台债务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融资空间和偿还能力,促进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发挥作用。制定了《延安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促进政府债务化解。出台《延安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促政府购买服务落到实处,2015年,市本级政府将包括刊物印刷、公共文化、课题研究、科普宣传、法律援助、社会保险、基本公共安全服务等7大类22个项目实行了政府购买服务,涉及资金8391.67万元。
在前两年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继续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实施范围,重点对煤炭资源税进行了调研,确定了洗选煤折算率,目前,我市的油、煤、气三大资源全部实行了从价计征,有效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按照我市税收保障暂行办法,建立了税收保障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税收保障工作职责。建设完成延安市涉税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市县两级涉税数据共享,明确数据共享要求,为税收征缴提供信息技术支撑,确保税收收入及时征缴入库。
增强对国有资产的调控能力
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2015年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于去年9月初已发放到位,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了我市公务用车改革任务。财政是公车改革的重要保障,在我市推行公车改革以来,市财政局积极参与制定出台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活动租用车辆管理等制度办法,公开拍卖公务用车50辆,累计拍卖成交金额195.6万元,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为有效增加政府收入和可支配财力,2015年9月,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印发了《延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运营方案。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征缴力度,在原征缴石油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基础上,对市级所有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全部征缴国有资本收益。 并对市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逐地块结合周边市场进行分析定位,形成较为详细的租赁、拍卖等处置运营方案,待部分单位入住新区后,进行总体的盘活运营。 (记者 刘小艳 通讯员 李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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