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1日,家住安塞县某村的杨某某因与妻子邵某某发生矛盾后,将岳父邵某、妻子邵某某杀害,同时致其岳母胡某某轻伤。安塞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在这起案件中,被害人邵某是家中主要劳动力。邵某被杀害后,其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家中还有一上大学的儿子小邵和两个也在上学的未成年妹妹。三个子女尚不具备独自生活能力,又因母亲受伤丧失劳动力,母亲的医药费,一家人的生活费和上学的学费都没有了着落,且被告人一方也无赔偿能力。
安塞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及时有效缓解被害人家庭的生活困难,为未成年人的教育成长提供经济保障,主动告知被害人家属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救助,并帮助被害人家属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共计3万元。
近年来,安塞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好申诉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