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大力推进水电气阶梯价格改革

日期:2016-02-17 16:23:54        来源: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    浏览量:


  “十二五”以来,延安市物价部门大力推进水电气阶梯价格改革,经过五年沉淀,水电气阶梯价格改革如何开展?成效如何?针对不同人群,又有何种补贴措施?

  在采访中,市物价局副局长胡治文告诉记者,为加快水价改革进程,我市于2010年3月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延安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此办法明确了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用水量,明确了加价比例等,并在洛川县实施了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试点工作,取得了水价改革经验。

  胡治文介绍,此次水价改革,一是改革水价分类,将原来五类水价归并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水价。二是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即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每户按3人(含3人)以下为单位,每月核定基本用水量9立方米,每户每增加1人增加基本用水量3立方米,阶梯式用水量和计量水价均分为三级,级差为1:1.5:3,基本用水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2014年10月,该局会同市城管局、水务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城镇供水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合理确定了各档用水量、水价及计价周期等,同时要求从2014年11月1日起,市区凡具备“抄表到户、户外计量”条件的居民生活用水户逐步实行阶梯价格。市自来水公司已将售水电脑系统按照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要求进行了全面改造调试,并在5个小区实行了阶梯价格结算工作。至此,我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开始推行。

  五类水价归三类 阶梯水价分三级

  在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改革方面,胡志文介绍,从2012年开始,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改革全面铺开,按照省物价局相关通知精神,市物价局多次与供电部门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检查落实工作。全市凡达到“抄表到户、户外计量”条件的城乡居民已全面实行了阶梯式电价。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居民用户469601户中294435户城乡居民用户实行阶梯价格,占总户数的62.70%。全市“抄表到户、户外计量”的城乡居民阶梯式电价已全面实行。

  全市近30万户城乡居民用电实行阶梯价格

  气价改革积极推进

  对于气价改革,胡治文说:“此次居民阶梯气价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外,引导用户特别是用气量较多的用户调整用气行为,促进天然气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

  “2014年9月份,局里按照省物价局要求开展了居民用气调研工作,并将调研结果上报了省物价局,为下一步气价改革提供了详细准确的第一手资料。2015年11月18日,省物价局印发了通知,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全面实施,我市也同步开始实施。”胡治文介绍说,随后,市政府确定市城区、安塞县为试点后,延安市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和陕西省地方电力延安分公司安塞公司、安塞县自来水公司作为负责市城区和安塞县用水、用电合表用户改造试点的主体单位。截至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积极向前推进。

  在价格改革的同时,如何保障低保用户的用水、用电、用气,有没有补贴政策。

  对此,胡治文表示,我们建立起了居民阶梯水价和电价低收入家庭保障机制,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的减免优惠水量、电量或增加补贴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电价制度而降低。

  据胡治文介绍,当前城、乡用水用气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每人每月补贴方案已制订,待市政府研究审定后执行;按照陕西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电价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规定“向全省城乡低保家庭每月每户发放5元电价补贴,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月发放5元电价补贴,资金全额由省上承担”,目前我市采取对城、乡用电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补贴5元的政策,以此减轻低保用户的生活压力。(记者 程浩楠)

  责任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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