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贪污国家补偿款 榆阳5名镇村干部被处理

日期:2016-01-15 11:01:47        来源:新西部教育网    浏览量:

  1月13日上午,榆林市纪委公布了“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人套取补偿款近五万元

  本次公布的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

  1.佳县木头峪乡张家圪村党支部书记张海翔大办女儿婚宴问题。佳县木头峪乡纪委给予张海翔党内警告处分。

  2.府谷县木瓜镇东梁村村委会主任张金厚贪污退耕还林款问题。府谷县纪委给予张金厚开除党籍处分。

  3.榆阳区牛家梁镇原党委副书记袁波等贪污补偿款问题。

  2010年4月,榆阳区牛家梁镇郭家伙场村党支部书记高满贵、村委会主任郭加林、村会计吴志平,采取虚报手段骗取国家补偿款125980元。高满贵、郭加林、吴志平与时任镇党委副书记袁波、时任榆阳区金鸡滩国土资源所所长吴瑞林共同将其中47783元补偿款占为己有。

  2010年4月份,在210国道榆林城区过境公路改线工程征收郭家伙场村土地过程中,被告人高满贵、郭加林、吴志平(分别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长兼出纳、会计)提出此次工作量大、大家十分辛苦,能否在清点的树木中虚报增加一部分用于补助,时任金鸡滩土地所所长的吴瑞林、时任镇党委副书记的被告人袁波默认,后五人利用清点地上附属物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树木数量手段,骗取国家补偿款125980元。

  补偿款到位后,郭加林经高满贵同意后,取出65000元,分给高满贵15000元,用于公务开支2900元;郭加林分得15000元,用于公务开支6400元;吴志平分得15000元、吴瑞林分得10000元,用于公务开支4137元;袁波分得10000元,用于公务开支3780元(除公务开支外,余额均占为己由)。综上,五人套取的补偿款共计人民币47783元。

  案发后,上述5人贪污所得赃款,已全部退缴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榆阳区检察院称,这5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人员,事先通谋后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补偿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应以贪污罪追究5人的刑事责任。

  5人被判贪污罪

  高满贵、郭加林等5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2014年年底,榆阳区人民法院鉴于五人在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案发后主动退缴所得赃款,故对高满贵、郭加林、吴志平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对吴瑞林、袁波根据犯罪的情节、分获赃款的数额,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决高满贵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郭加林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吴志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吴瑞林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袁波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

  1月13日,榆林市纪委公布了“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涉及榆阳区牛家梁镇原党委副书记袁波等贪污补偿款问题。榆林市纪委给予吴瑞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榆阳区纪委给予袁波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高满贵、郭加林、吴志平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

  编辑:曹静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情链接
新西部教育网 建站时间:2006-3-28 陕ICP备06007801号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万博网络
站长QQ:596104684 站长邮箱:newwestedu@163.com 联系电话:029-8552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