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网上逃犯陈某,破获了这起信用卡诈骗案。
经查,2014年10月份,陈某向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申领了一张授信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持有该信用卡期间,陈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使用该信用卡透支套现及个人消费。截至2015年11月份,逾期的本金加上利息、滞纳金等款息共计5.4余万元未归还银行。逾期期间,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的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催收,陈某拒不偿还信用卡透支的款息,并改变联系方式以逃避银行的催收。归案后,陈某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目前,陈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刑法关于信用卡犯罪有这样的规定: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且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定性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1万以上10万以下,认定为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万到100万,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华商记者 祁铭 通讯员 赵碧云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