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中,一是检查农资经营门店是否存在非定点经营单位从事高毒农药经营问题,对发现问题的门店下达了书面告知书,督促其退货处理,不得从事高毒农药经营活动;二是为农资经营门店、农业园区和设施种植基地群众发放了编印的“农药公告”。内容包括: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非定点经营单位不得经营的农药名录、蔬菜和果树等农作物上禁限用农药目录,提示群众规范选用农药品种,并严格执行用药安全间隔期规定;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