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徐某(男,33岁)曾因盗窃被榆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于2016年1月刚刚刑满释放。出狱后,他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变本加厉,继续流窜于榆林城区针对女性实施扒窃犯罪。民警经过调查发现,2016年2月份以来,该徐伙同另一名嫌疑人(在逃)窜至榆阳区新建南路一带多次对女性随时携带的钱物(主要是手机)实施盗窃作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因身患疾病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在此,榆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出行时切记要看好自己的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特别是在商场购物、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一定要集中精力将钱物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谨防被盗、被抢,坚决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如果一旦发现财物被侵害,应当立即报案并积极协助警方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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