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宁夏人刘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定边县女子张某,并称其能让张某丈夫上《星光大道》,但需人民币19万元,用于设计、编排节目和疏通关系。张某对此深信不疑,并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期间,先后三次给刘某打款19万元。
刘某没有按照承诺帮张某办事,反而将这些钱全部挥霍。而张某在把钱给刘某后,一直催问丈夫上《星光大道》的事,刘某不断推拖说她丈夫的节目不行,还要继续练习。一直到2015年11月,张某这才发觉被骗了,于是向定边县公安局报案。刘某被捕后,他的家属给张某退还了19万元,并补偿了1万元经济损失。
今日,定边县法院一审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故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构成诈骗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华商记者 陈冰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