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讯(通讯员 李宏云) 赶亲事喝几怀酒无可厚非,但如果酒后不遵纪守法,一旦触犯法律受追究,则难免有几分懊悔。昨日,横山镇村民李某在亲戚家喝完喜酒后,驾驶三轮车载着本村的七八个乡亲在回家途中,被横山大队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
5月13日17时许,横山交警大队民警在204省道执勤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农用三轮车载有大约七八个人,为了避免驾驶人发现警车受惊吓引发交通事故,巡逻民警悄悄的将警车停到宽敞的路面,而后对该违法载人农用车进行拦截。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发现该机动车驾驶人说话时带人酒气,民警巧妙的问了一句:“喝的什么酒?”驾驶人竟一紧张直接说:“白酒!”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52mg/100ml。
“农用三轮车载人”和“驾驶人饮酒”,两个违法行为不允许该机动车继续上道路行驶。为了将农用车上的其他人员安全送回家,民警帮忙找来出租车进行转运,并将机动车驾驶人李某传唤至交警队作进一步调查。
面对酒驾和违法载人行为,驾驶人李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一再解释自己在亲戚家赶完亲事后,村民看到天色已晚强烈要求捎他们一程,自己也是不得已而为止,早知道这样他肯定不喝酒,就是得罪邻居也不会捎他们回家。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对他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面对处罚他后悔不已。
民警提醒:农用车违法载人,安全隐患突出,害人害己。酒后驾驶法律禁之,群众恶之,家人痛之!望所有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树立良好交通文明形象,自觉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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