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光玉
男,1969年11月生,陕西三叠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榆林市志愿服务总会副总会长,榆林市慈善协会副会长。他多年致力于慈善事业,设立了多项基金,为当地教育事业和公民道德建设做出极大贡献。荣获陕西省第三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入选2016年4月助人为乐“中国好人”。
方光玉出身于靖边县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从一位淳朴善良的农家孩子,成长为一位成功的现代企业家,在多年的企业经营和管理中,他从不搞损公肥私、投机取巧、弄虚作假、有损国家利益的事,按他自己的话说,办企业要经得起社会和法律的检验,做人要经得起良心的考验。在短短的几年中,他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经济效益像滚雪球一样逐年倍增。
方光玉的慈善事业犹如一条长长的轨迹,这条轨迹有两个特点:一是慈善资金总量由小变大,二是慈善事业由为历史埋单转向为未来奠基。他的慈善行为由回报家乡向为国家富强、社会和谐的目标转变。在事业发展的同时,他先后捐款6800万元回报社会,为家乡通电、修路、资助贫困生、慰问离退休干部和农村特困户。2011年,他在榆林第十中学设立600万元“方光玉慈善有限冠名基金”,每年捐资34万元,帮助该校建起网络电教室、图书馆,并在该校探索实施五年一轮的“青少年品德教育”工程。
2013年3月5日学雷锋活动日期间,他出资1000万元设立“榆林市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用于奖励全市各个行业评出的“榆林好人”。同年,他又出资1000万元,在家乡靖边县设立为期10年的“方光玉1000万元青少年品德教育冠名基金”,在全县8万多名师生中开展“品德模范家长”“品德模范教师”“品德模范学生”等评选活动。
鉴于方光玉多年来在青少年品德教育事业和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方面所做出的骄人成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他诸多荣誉:2006年被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授予爱心援建小学荣誉证书;2008年被靖边县慈善协会授予名誉会长;2009年市教育局、榆林第十中学授予他“品德高尚、支教助学、功德无量”锦旗和奖牌;2008年被评为榆林市经济年度人物;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评为“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2012年3月被市慈善协会选举为副会长;2013年3月6日,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授予他“精神文明建设突出贡献奖”;2013年5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3年7月靖边县慈善协会、靖边县教育局授予他“支持靖边教育事业特殊贡献奖”;2013年8月被中华爱国英才报效祖国活动组织委员会特聘为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2013年9月被中国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交流会、中国华人企业家联合会授予“中国最具责任感企业家”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