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横公安分局“五项措施”规范执法建设

日期:2016-05-31 15:28:45        来源: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    浏览量:

  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讯(杨利军 通讯员 何苗 冯小朋) 近年来,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公安分局在榆林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将执法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执法管理的重要载体,全面规范网上执法办案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全部案件网上录入、网上审批、网上审核,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提升安全效能。

  严格按照执法场所建设标准,2014年以来累计投资70余万元对执法办案场所进行标准化改造并投入使用。同时,逐步完善了执法场所进出登记、安全检查等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办案区网络、执法办案系统、门禁系统检查维护工作,确保了执法办案场所的安全运行。加强保障措施,积极筹集资金,为各执法办案部门配齐了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必要装备,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有力保障了网上执法办案的顺利推进。

  二、出台网上执法办案规定,做到有规可依。

  为全面规范全局网上执法办案工作,强化对网上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办案的质量和工作效率,研究出台了《榆横分局网上执法办案工作规定(试行)》,明确了网上执法办案的范围及内容。所有警情和刑事、行政案件均应在执法办案系统内办理,所有案件信息和材料均应录入执法办案系统,审核审批工作全部通过执法办案系统进行。

  为确保民警执法办案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分局又制定了出台了网上办案“七个一律”制度,即:主要证据未上传一律不审批;案件名称不规范一律不审批;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一律不审批;法律条款引用不正确一律不审批;民警未签字一律不审批;证据未盖章一律不审批;接报警后未处警一律不审批,进一步明确了网上办案的基本要求。此外,法制部门对接报警信息、警情处理、案件录入管理、案件审核审批、电子案卷及法律条款适用等实行了全方位、全过程监控。

  三、开展网上办案考核通报,狠抓工作落实。

  严格执行“民警、法制员、部门负责人、法制大队、分管局领导”案件办理5级审核把关制度。依托全省网上执法办案平台,严格执行网上办案刚性规定,达到了案件网上办理率100%、案件主要证据上传率为100%。将案件审核与考核考评相挂钩,由法制部门每天对执法办案与监督系统中网上证据上传情况、受案录入审批情况、涉案人员信息录入情况、案件名称规范情况及接处警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每日一统计,每日一通报,并对案卷定期进行评查,通报评查结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将网上执法办案工作落到实处。

  四、注重民警执法素质养成,加强教育培训。

  坚持理念教育与业务培训两手抓,理论培训与执法实践相结合,依托专题培训、法制大讲堂、以案说法、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提升民警的网上办案能力。先后组织开展了网上办案系统、刑法修正案(九)、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培训,通过宣讲演示,民警现场操作,对疑难问题的研讨交流与互动,有效提升了培训的效果。鼓励民警积极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司法考试,努力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

  五、大力开展阳光警务活动,促进警民关系建设。

  充分发挥阳光警务的监督、服务作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通过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将办案进度、结果向当事人回告,以公开促公正,增进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更好地履行政治和社会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振奋精神,主动作为,将网上执法办案工作,继续作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分局全体民警的艰辛努力和辛苦付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努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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