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即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日期:2016-06-14 17:17:57        来源: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规定,以及省、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安排部署,靖边县将分散在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不同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组建靖边县不动产登记局,于2016年6月16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县各相关部门不再颁发旧版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之前依法颁发的权属证书、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人自愿申请或在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目前,该县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抵押权,地役权。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根据数据整合进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等登记业务在未移交前,过渡期内仍由原登记机构办理。过渡期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统一登记。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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