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一村民林木被人野蛮砍伐

日期:2016-07-21 08:27:09        来源: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    浏览量:

  新西部教育网讯(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 苗引林 记者 邵林喜)连日来,本网本报记者接到神木县大保当镇任家伙场村五组村民杜治乐反映称:自家经营了十多年的樟子松林地,分别在今年4月27日和5月31日被人用斧头等工具进行了毁灭性的砍伐破坏,虽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但至今还没有结果,现想求助媒体为自己讨个说法。

  杜治乐告诉记者:“早在十几年前,即2000年12月15日,我已故的父亲杜二仲与神木县公草湾国营林场签订了《占用、征用林地协议书》,由林场给我家征占林地3亩整用作住宅修建和造林使用,都有占用、征用林地协议书和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为据。后又从他人手中转让3亩,于2001年我家除了修建住宅外,在此地范围内全部栽植了樟子松,经过十几年的专心栽培,所栽林木已基本成材,樟子松已高达3米,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没想到被认为进行了毁灭性的砍伐破坏。”

被破坏的林木

被破坏的林木

被破坏的林木

被破坏的林木

  我们发现自己的林木受到他人的砍伐破坏后,向大保当派出所报案并递送了书面材料,经派出所出警人员到实地勘察,遭破坏砍伐的林木面积为1098平方米,碾压砍伐樟子松三千余株,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占用、征用林地协议书》

《占用、征用林地协议书》

《占用、征用林地协议书》

《占用、征用林地协议书》

《使用林地申请表》

《使用林地申请表》

  杜治乐给记者出示了当时父亲杜二仲与公草湾林场签订的《占用、征用林地协议书》,协议书中甲方即公草湾林场同意将本单位经营管理范围内的三亩(林种)林地作为乙方即杜二仲住宅项目的建设用地。并划了具体四至。协议书上有时任公草湾林场场长孟明甫的亲笔签名和林场公章,同时附有《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和《使用林地申请表》。

\

  随后,非本村人黄某等四人也申请批下了12亩林地,作为住房建设用地,办理了相关手续,准备开发新建荣胜苑小区,问题紧接着出现了,该房产开发公司认为杜治乐占用了他们所批的土地,杜治乐的母亲告诉记者,从她们手里掌握的神木县国土资源局的文件中获知,新建荣胜苑小区所批的项目拟选地在新华村,而杜治乐家林木所在地在任家伙场村,根本就不在一个地方。

  7月14日,记者致电当事人之一(现任神木某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宝卿,黄宝卿称,当时是自己在大保当镇工作的时候,审批下一块宅基地,地也不存在交叉的问题,是村民们抢先占用自己审批的土地,最后自己调离,把地给了其侄儿,后面再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对于毁林一事,记者致电神木县大保当派出所贾所长,贾所长称案子正在鉴定程序,完了准备汇报局里,上会研究决定。

  关于此事,本网本报将会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刘鹤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情链接
新西部教育网 建站时间:2006-3-28 陕ICP备06007801号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万博网络
站长QQ:596104684 站长邮箱:newwestedu@163.com 联系电话:029-8552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