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各中队分别制定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将支队下达的所有“黄标车”录入查缉布控系统,各中队分别抽调民警对黄标车进行入村入户逐一排查,鼓励黄标车车主积极主动报废黄标车。与此同时,交警部门及时建立台帐,对已告知的“黄标车”进行督促报废,同时利用查缉布控系统,加大路面查缉力度。对公告注销车辆,特别是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一经发现,坚决就地查扣,拆解报废。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