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与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加强了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管理。
长期以来,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乱象一直受人诟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曾专门出台文件。但总的来看,近年来整治职校生实习乱象处于“按下葫芦浮起瓢”、治标不治本的状态,“放羊式实习”较为常见。正如《规定》指出的那样,“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既然实习如此重要,为什么会出现“放羊式实习”的现象呢?笔者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职业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不难想象,如果专业设置不能对接社会需要,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岗位需要,综合素养欠缺,职业精神缺失,实习的各种乱象也就在所难免。
鉴于此,《规定》要求“无协议不实习”,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明确禁止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明确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等。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包括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等在内的实习各方的责任,强调了安全管理,规范了安全防患、责任保险以及事故处理。
笔者建议,地方政府要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同时要看到,企业行为既需要有政策规定,也需要有利益保障。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要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实习企业把接受、指导、妥善安排学生实习看作份内之事。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出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依靠国家出台文件规范学生实习固然可以大见成效,但正如人的健康不能长期依赖补药一样,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实习问题,职业学校必须“强身健体”才行。
(作者系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顾问)
责任编辑:孙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