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松超
日前,一则题为“下雨天兰州市滨河路,洒水车照常”的图片消息,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里迅速流传。图片中一辆甘A号牌的洒水车被指正在滨河路上洒水作业,而天空黑云密布,阴雨绵绵。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众多网友的吐槽。(《兰州晨报》5月24日)
清洁道路,降低扬尘,当然很有必要洒水,但既然是阴雨天气,为何还要洒水呢?跳出下雨天洒水这一孤立事件会发现,关于城市道路洒水,在全国不少城市都以粗暴的形式存在着。除了下雨天洒水,多地还被传出冬天洒水,酿成多起交通事故。不得不说,给城市道路洒水到底是多难的事情,以至于出现这么多违背常识的行为呢?
事实上,不管是下雨天洒水还是冬天洒水,相信洒水的人肯定知道此种做法的优劣;既然知道却还要硬着头皮去做,背后的原因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奉命行事”。说白了,知道是否应当洒水的人没有决策权,而拥有洒水决策权的人或单位似乎并不在意洒水合不合时宜。为何出现这种矛盾,就不得不去追溯当下城市的保洁外包制度。
当下不少城市的保洁绿化工作,都是由环保部门承包给保洁公司的。保洁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获得合同,而承包公司的收益则直接与洒水的次数挂钩。一般而言,合同上会标明每天的洒水次数,倘若完不成任务,会面临罚款。因此不难理解,正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保洁公司为了完成规定的任务量,才会做出诸如下雨天洒水等违背常识的行为。
将保洁任务外包市场化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环保部门对承包的公司能否制定有弹性的考核制度呢?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边想要达到理想的保洁效果,一边又僵化且苛刻地管理和考核承包公司,最终做出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的事情。
更进一步讲,类似下雨天洒水这样的黑色幽默,实质上暴露出部分城市公共服务的粗暴心态。要知道,公共服务的内核就是人性化,手段应讲究灵活性,而不是将提供某方面的公共服务当成一种任务来完成,对公众的体验却全然不顾。所以,面对下雨天洒水这样的行为,相关部门真该好好反思公共服务的逻辑和应有内涵。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学生)
责任编辑:孙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