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屋人身财产安全有威胁”
“减轻经济压力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了闲置资源。”学生“床东”大多秉持类似观点,认为出租自己的床位,于己有利更与人方便。然而,共处一室的其他舍友恐怕就没那么乐观了。
“我之前有个舍友,把床租出去立刻就被宿管发现并约谈了,还给予了警告。”提起上学期舍友私自出租床位,北京三环某高校学生小邱愤愤斥之“活该!”
小邱介绍,自己所在的女生宿舍每年费用750元。“条件不太好,屋子小,没阳台,空调就更别想了。楼里没有开水,卫生间公共的,也没有洗澡设施。”一个舍友嫌条件差,在外面以每月2800元的价格租了个单间,并将自己的床位以每月500元的价格出租。“壕啊,有钱,任性!”小邱感叹,顿了顿,她又忍不住吐槽,“可这么有钱,为啥还要出租床位?”
小邱回忆,上学期某天,舍友突然说床位要“借”给一个熟人,但也没具体说对方叫什么,是做什么的。当时宿舍只有小邱和另外一个同学,“她说没意见,我只好说大家没意见我也没意见。”小邱坦言,自己其实是不开心的。在她看来,寝室也算小的公共场所,私自转租转借床铺,将宿舍钥匙交付他人,是对舍友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威胁。但碍于同学关系,又不便明说不同意。
正在纠结之时,没想到宿管及时“出手”了。“因为那个人长得跟我们差别太大,而且半夜十点多搬行李,好几个大包裹,还带了另一个陌生人一起。宿管对我们都面熟,就询问她,结果她支支吾吾的。又看了她的证件,核对寝室入住照片,发现没有这个人。”宿管问其他同学这个人叫什么,大家都答不上来,“我们真的不知道啊,她就这样被发现了。”
陌生人最终没能入住,小邱暗暗松了口气。后来舍友被学校警告,主动退了寝,也就没再交宿舍费。更令小邱惊喜的是,学校居然“主动出击”,升级了宿舍安保措施。“现在进宿舍楼都得像过地铁闸门似的,一人一卡一杆,以后再有人出租床位会很难。”
正说
学生转租行为不合法
目前,不少高校对外人入住学生宿舍均有相关处置意见。例如北京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并令其立即离开宿舍楼。”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七条,“未经批准,入住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床位;不得占用空置床位;不得私自转让、出租床位。”
然而,也有声音对此表示不解。网友“紫辰Jack”质疑,“如果其他室友同意,这个东西凭什么违规?交了租金我就有其使用权,室友都不反对,你学校凭什么反对?”若学校没有类似严格规定,舍友也没有意见,学生就有权转租自己“已经交过租金”的床位了吗?
“学生住在学校提供的宿舍,所交费用是有着相应优惠或者说福利的。交纳了住宿费,与学校之间也并不构成租赁关系。” 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焦景收表示,与社会上租了房子再转租出去不同,学生的转租行为并不合法。“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学校,如果学校要主张这部分权利,随时可以把非本宿舍学生清退出去。”(主笔: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