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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中考试题泄密案一审宣判 6人被判刑

日期:2016-10-08 07:42:43        来源:法制网    浏览量:

    法制网讯(记者徐鹏)近日,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彭某某等6人故意泄密国家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6人被以故意泄密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今年中考期间,一些学生家长反映有人提前泄露了思想品德科目部分考题。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6月12日,成立了由监察局、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迅速启动调查工作。6月14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经过菏泽市联合工作组调查,牡丹区实验中学在中考思想品德科目考试中存在泄题行为,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菏泽市教育局和牡丹区实验中学6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

    6月16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了菏泽城区中考思品科目处理意见,内容为思品科目分为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第Ⅱ卷存在泄题行为。对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思品科目的第Ⅱ卷不评阅、不计分。考生该科成绩以第Ⅰ卷得分按满分折算后计算。考生成绩=第Ⅰ卷得分×(思品科目总分值÷第Ⅰ卷分值)。同时,充分整合教育资源,2016年统招生计划增加菏泽一中230人,菏泽二中200人、菏泽三中100人。涉事范围内的中考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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