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目前对于体制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有相应的行政规定,要求不得对学生进行超前教育,包括幼儿园不得小学化、小学零起点教学等。但这只能管到幼儿园和学校,对教育培训机构鞭长莫及。
对学生进行“统测排名”,为学校小升初招考提供录取依据,在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的推波助澜下,义务教育阶段被国家明令禁止的招生考试改头换面,已明令禁止的奥数与升学挂钩,又在种种统测中换汤不换药地隐身出现。近期,广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对组织秘密考试、以培训机构统测排名为录取依据的违规招生行为进行核查;成都市教育部门叫停了某机构成都分校的违规办学。(新华社5月23日)
近期各地进入升学季,优质民办小学、初中的招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对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查处学校和培训机构“勾结”,利用培训机构测试排名、奥数竞赛成绩录取学生的做法,社会舆论和家长的意见并不一致。
目前在很多地区,小升初、幼升小面临“考也不是,不考也不是”的尴尬和纠结,这也恰恰给了培训机构商机。一些培训机构善于迎合家长心理,宣传自己的培训、测试是与学校招生挂钩的,于是当地家长趋之若鹜,纷纷送孩子去培训机构。要治理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地方政府部门依法监管学校招生,严厉打击学校和培训机构间的所谓“招生合作”等各类利益输送行为;另一方面,则应结合民办学校招生的现状,尊重学校的自主招生权利。
对于如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招生,目前有多种不同建议。一种建议是实行民办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这显然行不通,因为统一的小升初测试与推行素质教育相背离,而且在优质初中集中于民办的地区,这很可能会变为整个地区的测试。另一种建议是民办学校和优质公办学校招生一样,实行电脑摇号。但这一做法,难以得到民办学校的同意。还有一种建议是,把民办学校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给其相应的生均拨款,按照公办学校一样,实行就近免试入学。但这就把民办学校变为公办模式,学生就不再有差异化选择。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治理战略是正确的。在满足学生差异化选择的同时,要做到民办学校“不考”学生,必须有一大前提,即义务教育整体均衡,不存在家长强烈的择校需求,但目前看来,这一前提并不具备。如果不允许公开“考学生”,可能就会出现秘密考试;或者异化为考家长、查祖宗三代。反正,学校总要找到一种方式挑选学生。
对此,地方教育部门应该也是知道的。但当“考”成为不能碰触的红线时,每年采取的措施,往往就是反复重申规定,但对于学校“考学生”的做法,通常只会抓一两个典型进行批评教育。面对这种情况,一些学校和培训机构的胆子越来越大。
尊重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权,允许招生学校采取公开方式,在规定的时间测试学生,在此基础上,加强政府部门对违规招生行为的监管,明确不得提前招生、不得看奥数竞赛成绩,不得和培训机构有利益输送、合作招生,不得在招生中考家长等,这可能是规范择校热背景下的民办学校招生的理性选择。而要做到最终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不考”学生,必须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缩小公办校之间,以及公办校与民办校之间的办学质量差距,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另外,笔者认为,有必要立法禁止超前教育。目前对于体制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有相应的行政规定,要求不得对学生进行超前教育,包括幼儿园不得小学化、小学零起点教学等。但这只能管到幼儿园和学校,却对教育培训机构鞭长莫及,反而又给培训机构带来巨大市场——不能在幼儿园学小学的内容,可以去教育培训机构学,而一旦有幼儿到培训机构学,幼儿园去小学化的努力就难免泡汤,非但没有减轻孩子学习负担,还会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只有立法将所有教育培训机构都纳入禁止超前教育的范畴,才能有效治理这一问题。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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