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到5月21日,渭南市教育局对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校园欺凌问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督查,并提出多项要求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和《法在心中、情在校园、爱在社会》等主题活动,结合近期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主题班会、升旗仪式和思想品德课等形式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二是加强预防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同时,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公布校园欺凌投诉和救助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同时禁止学生携带除学习工具以外的任何物品(包括零食)进入校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是及时处理加强治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要对辖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制定本县(市、区)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并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实施。
四是多项要求确保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纠改问题,完善各类制度,认真展开自查自纠;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专项治理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安全排查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安全事件和校园欺凌事件的,领导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张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