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下旬,张某在吴起县某市场经营名为“80后串串”的店铺。后其从一陌生人处得到一些“香叶”,为使汤料味道好,便按照陌生人教的方法,将“香叶”熬成水添加到了汤料中。10月27日,吴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抽查时从该店串串汤料中初步检测出吗啡成分,并查获疑似罂粟叶的植物叶片。经检测,抽检的串串汤料及疑似“香叶”分别含有罂粟碱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予以销售,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系自首。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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