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运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过路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2月9日,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直罗中队民警在黄延高速黄陵西收费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及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下午15时20分许,中队民警在黄陵西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询问车主得知,该车是车主刘某近期购买,已经取得机动车号牌陕JXXXX1,但号牌在延安市存放,未在小型轿车悬挂。
民警随后检查该车的临时车牌,发现其有效期至2017年2月8日,已经过期失效。随后民警告知车主刘某,临时车牌已经超出有效期,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禁止上道路行驶,刘某行为已经触犯了交通法规,属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刘某再三辩解,称其号牌已经取得,只是未及时悬挂,表示不接受民警的处罚。
民警耐心向刘某详细讲解了未悬架机动车号牌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同时让刘某亲自查看具体法律条文,最后驾驶员刘某理解了民警的正常工作,承认自己的行为确实违法,愿意接受处罚。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200元罚款和驾驶证B证扣12分的处罚。驾驶员刘某的违法行为导致其驾驶证降级为C证,因小失大,疏忽大意酿大错。驾驶员刘某表示,以后将会严格按照规定驾驶车辆,接受处罚后会立即将车牌悬挂在机动车上,同时在未来将仔细学习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避免再次犯错。(华商记者 贺秋平)
责任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