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讯(杨利军 通讯员 马健) 3月10日下午4时30分,榆林市交警一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210国道辖区内的归德堡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小汽车肇事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当场逃逸,摩托车驾驶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一大队指挥中心向肇事所属中队刘官寨中队及事故中队发出指令前往查看,并报120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救治。民警在现场发现一面遗留车牌,号码为陕K9****V,初步断定为肇事逃逸车辆碰撞后所留,随即向该大队指挥中心报告了具体情况。
民警立即通过集成指挥平台对该号牌进行查询后,显示该号牌登记信息与摩托车驾驶人所述肇事逃逸车辆颜色一致、车型一致,随后指挥中心民警对该肇事逃逸车辆行车轨迹查询,锁定其行驶路线,同时对该车所有人信息查询后通过电话了解锁定当天该车驾驶人为王某。而王某矢口否认自己曾驾车途经肇事路段,民警向其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在强大的证据面前,王某只得认罪伏法,并于当天下午到榆林市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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