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讯(通讯员 高艳芳) 12月6日上午,孤山交警在府谷野芦沟南口,对一辆陕K牌照重型半挂车例行检查,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该车驾驶人杨某所出示其驾驶证是B2本,且在言语间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味。民警初步检查,驾驶人杨某是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准驾不符,经对其呼吸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将杨某带回做进一步调查。
经核查,杨某饮酒后驾驶半挂车上道路行驶,属酒后驾驶、因持B2本准驾车型不符,涉嫌严重交通违法。目前,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府谷公安交警在此呼吁:酒后驾驶和准驾车型不符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属于交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让我们携手遵法守法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定要在相关公安机关获得驾驶资质后,再驾驶相应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不要心存侥幸规避交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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